楚发改能源〔2018〕185号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方案(云能源油气〔2018〕27号)文件精神,楚雄州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楚雄州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方案》,现将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楚雄州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方案
2.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3.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楚雄州发改委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1月2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4月10日省能源局全省能源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楚发改〔2017〕704号)要求,结合2018年我州汛期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目前,我州建成投入运营的油气管道671公里,在建天然气管道190公里,管道距离长,沿线地质、地貌、地形情况复杂,特别进入汛期,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灾害多发频发,对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影响加大。全州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油气管道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汛期管道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地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共同维护管道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加强第三方施工管理,强化人口密集区安全管理,严防死守,有效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对管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
从4月中旬起至9月底结束。
(二)工作方式
1、企业自检自查。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督促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部门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好省能源局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州的检查工作。州能源局将牵头会同州安监、公安、住建、国土、质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及企业开展督查检查。
3、重点集中整治。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督查指导油气企业、施工单位辖区油气管道隐患排查,并列出清单,按照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环节,通过痕迹化管理和责任倒查,确保工作到位。
三、工作职责
(一)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地方政府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2.地方政府是否建立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机制。
3、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落实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油气管道企业
1.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2.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权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检查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处理好建设、质量、效益和安全的关系,加强雨季作业、深基坑作业、动土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油气管道所在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制定落实地质灾害房避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临灾避险,严密管理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4.切实开展汛期管道风险分析,及时向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分析分析报告。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防汛管理,加强施工第三方生产事故隐患和山体滑坡、坍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管理。对穿越河流、滑坡及泥石流易发地区、低洼地区等重点部位巡查,及时处置。
5.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认真分类确认,并针对性的对每一个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即“五落实”整治方案。
6.加强应急管理,编制自然灾害引发市场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装备检查维护情况,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情况,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
各县市发展改革委和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治理
各县市改革委和油气管道企业要结合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对容易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重要线路科学地开展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论证,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引发的油气安全事故。特别是油气管道建设工程要切实开展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辨识,在选择生活办公地点时避开不稳定斜坡、高陡边坡等区域。
(三)强化督查指导,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各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切实加强油气管道防御山洪和地质灾害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油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油气管道防御山洪和地质灾害的指导协调工作。
(四)密切关注预警信息,保证预防措施到位
油气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地方防汛管理单位联系,密切关注各类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及汛情预警信息,并要及时收集、及时传达至每位员工,确保在灾情到来之前各项预防措施防护到位。
(五)各县市发展改革委在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查时要认真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登记,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置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切实做好督查工作,使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附件2: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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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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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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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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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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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长:
专家: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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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年 月 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组,对进行了检查,查出主要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条;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被检查方,认真落实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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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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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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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长: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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